我市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

作者:来源:安康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日期:2024-01-17 15:40
  近日,为进一步改善困难残疾人生活水平,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市残联下发《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将我市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至100元,预计惠及困难残疾人6万余人。
  各县(市、区)要加强政策宣传,严格资格审核,按照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发放等基本程序,及时将困难残疾人纳入补贴范围,做到应享尽享,按月发放;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清退,做到应退尽退。同时,要加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监管,实行专款专用,严禁出现挤占、挪用、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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