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市政府网站发布日期:2023-06-30 09:19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23〕6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3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市级机关见习时间安排:
  2023年7月3日—7月18日    发布公告、报名遴选
  2023年7月19日—8月23日   学生见习
  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确定报名遴选及见习时间。


  二、见习单位

  市级机关见习工作在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开展。
  各县(市、区)政府自行确定本地开展见习工作的部门和单位。


  三、报名条件

  (一)到市级机关见习的学生:
  1.安康学院和安康籍全国普通高校大三本科生(2020级)和非毕业学期在读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2.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无违法犯罪记录。
  3.能够保证充足的见习工作时间。
  4.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的食宿问题。
  5.安康学院推荐见习生,应对中共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优先考虑。
  (二)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确定本地见习学生的报名条件。


  四、遴选工作

  遴选工作本着“自愿报名、统一组织”的原则开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市级机关本次接收100名(公开遴选80名;安康学院推荐20 名)大学生参加见习活动,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www.ankang.gov.cn)公开发布遴选公告。
  各县(市、区)接收见习大学生不少于50名并通过本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遴选公告。


  五、责任分工

  (一)组织单位
  市级机关见习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团市委负责见习大学生的遴选、协调、管理、活动组织等工作;安康学院负责见习大学生推荐,配合团市委做好学生管理、活动组织工作;市人社局负责见习大学生岗前培训;市财政局负责经费保障(含发放见习补助、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必要活动经费保障等);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配合做好活动组织;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做好见习大学生相关后勤保障工作;市政府网站负责做好遴选工作的网络信息技术服务。
  (二)见习单位
  见习单位负责做好见习大学生日常管理及见习评估考核工作。
  (三)各县(市、区)应明确牵头部门,制定本县(市、区)实施方案,并于7月7日(星期五)前报市政府办政务公开和机关事务管理科备案(联系人:刘晨羽,联系电话:3203689)。


  六、见习考核

  市级机关见习结束前,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大学生工作表现在《大学生见习考核表》上签署意见,每名大学生撰写一份1500字左右的见习总结,连同《大学生见习考核表》一并交团市委备案,由团市委负责对完成见习的大学生发放证书。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大学生见习工作。各级接收见习大学生的单位要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制度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76 号)要求,合理安排见习岗位,提供适当的工作条件,安排专人对见习大学生进行指导,至少组织两次到基层调研活动,加深见习大学生对安康基本市情的认识和思考。
  (二)要严格按照《安康市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管理办法(试行)》(安团发〔2019〕43号)要求做好日常管理,接收单位要教育引导大学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注意人身财产安全,注意交通、饮食安全,注意自身形象,严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自觉接受管理。
  (三)各县(市、区)要广泛宣传动员,大胆创新,切实丰富见习活动内容,为见习大学生创造更多学习锻炼机会。  
  (四)请各县(市、区)政府、团市委于2023年8月底前分别推荐5-10篇优秀见习文章(文章内容形式不限),报市政府办公室。

  附件:1.大学生见习报名表
     2.大学生见习考核表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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