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平安建设基础知识宣传(二)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22-12-17 14:14


1.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概念: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动员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各种手段,通过强化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方面的工作,实现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的一项系统工程。

2.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主要任务:

简单概括起来就是“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六个方面。

打击:就是依法从重从快严惩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保持治安秩序良好。

防范:就是通过人防的、物防的、技防的各种手段,防止和减少违法犯罪,这是综合治理的主要措施,包括民间纠纷调解、内部安全保卫和社会面的治安防范。

教育:是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战略性措施。主要指为防止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发生而进行的政治思想教育、道德法制教育,提高全民的法制观念和整体素质,鼓励群众自觉维护社会治安,积极同违法犯罪作斗争。同时包括对轻微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挽救工作,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等。

管理:是指堵塞违法犯罪空隙,减少治安问题的各方面行政管理工作,主要有治安行政管理、文化、市场、物资、金融等方面的管理。

建设:是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如城乡基层党政组织、治保、调解组织、治安联防组织建设和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组织机构和制度法律建设等,这是保证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的关键,核心就是解决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的问题。

改造:指教育改造、劳改、劳教人员,防止其重新犯罪。

3.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是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把综合治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层层落实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狠抓落实,定期研究部署工作。二是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形成“谁主管、谁负责”的局面。三是各项措施落实到城乡基层单位,群防群治形成网络,群众法制观念普遍增强,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四是认真实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整体联动防范工程建设,不断增强治安防范工作的力度。

4.综治工作的目标:

综治工作的目标是社会和谐稳定,重大恶性案件和多发案件得到有效控制并逐步有所下降,社会丑恶现象大大减少,治安混乱地区和单位面貌彻底改观,治安秩序良好,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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